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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黑龙江省工商业用电价格一年实现“三连降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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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    发布日期:2019-01-03  浏览次数:84
核心提示:2018年省电力公司密集推出降价、降费措施,不断在降低客户用电成本上出实招,圆满完成国家要求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%的改革目标。实现改革目标的背后,是一种担当之举。
  2018年省电力公司密集推出降价、降费措施,不断在降低客户用电成本上出实招,圆满完成国家要求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%的改革目标。
 
  实现改革目标的背后,是一种担当之举。省电力公司面对重重困难,不断压减运营成本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支持,坚持把“让利电力用户”落到实处。由于我省近年来降电价力度较大,可挖潜空间十分有限。2018年以来,省电力公司一方面顶住经营压力,一方面配合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。在全国两会上,通过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提交议案和提案,促请国家相关部委加快建立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,受到高度重视。通过多次沟通汇报,中央在解决部分边远省份“交叉补贴”负担重和工商业电价偏高问题上,对“建立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”达成共识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“东西帮扶”方式向我省调剂8.8亿元资金,缓解了我省降电价资金缺口。
 
  据介绍,2018年我省按照国家统一口径分三批落实了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措施,切实降低客户用电成本:自4月1日起,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,每千瓦时降低1.66分,一举拉开全年降价序幕;5月1日起,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.12分,工商业企业感受到用电成本明显降低;7月1日起,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再降6.38分,合计降价幅度超过10%,改革红利充分释放。2018年,全年我省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0.16分,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每千瓦时降低8.5分,降价幅度达10.2%,一般工商业用户每年可减轻电费负担13.56亿元。
 
  为从电力交易环节减低企业用电负担,省电力公司千方百计拓展“减负”空间,累计组织各类市场化交易19种,成交电量241亿千瓦时,同比增加24%,占全省售电量30%以上;完成117家售电公司注册,已有850家市场主体参加交易。前8个月组织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115亿千瓦时,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6.6亿元。
 
  与此同时,省电力公司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,开展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,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报装接电专项治理23条措施,年内高、低压客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压至80天和30天以内,减少客户接电费用约5亿元。
 
  据统计,2013年以来,省电力公司通过落实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电城乡同价、煤电价格联动、调整电价执行范围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等措施,总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40亿元,逐步实现“推改革”和“降成本”双重目标。
 
  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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